各单位:
自西安科技大学专利申请资助办法有效实施以来,我校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大幅增长,为明确资助对象、资助范围,更加地规范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自本专利申请资助实施后,以西安科技大学为第一申请人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二、资助范围的具体要求: 1、专利申请第一设计人必须为我校在职职工;2、专利申请的内容必须与专利设计人所从事专业工作相关,且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一定积极推动作用的职务发明;3、同一内容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项专利申请仅资助发明专利1项;4、资助的时间范围为未经著录项目变更的新专利(两年期限内);5、我校与其他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资助比例为70%。
三、申请专利资助的程序
1、设计人填写好专利申请资助表(科技处网页下载),由设计人所在二级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将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专利请求书(复印件)一式一份、excel汇总表(电子版)及正式发票(与申请资助专利相关并贴于财务处报销贴存单上)交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203)办理资助申请,务必将excel汇总表发送至。
2、申请专利资助提交的发票为专利事务所或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正式发票,由科技处集中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
(填写后发送至)
(签字后交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