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要求,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推荐和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申报程序
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采取网络申报,有意申报者可与科技处联系获取账号,并于2009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其他事项
1、相关文件可登陆科技处网页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页()查询。
2、按照教育部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3、推荐项目书面材料(未装订)请于2009年8月20日报送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后装订成册。
联 系 人: 肖阳 路平
电 话:85583053
科技处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