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2年度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以下称“培育基金”)经过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立项课题已经全部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责任书
1.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科技处网站下载《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责任书》(附件1),按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必须与申请书“预期成果”栏内容一致。
2.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责任书》后,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由本人亲自签名,提交学院审核并盖章。
3.学院负责按项目编号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打印盖章后于2012年12月18日提交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西科发〔2006〕172号)有关规定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2012年立项的项目应在2013年12月提交中期报告,2014年12月办理结题,具体时间查看当年科技处通知。到期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科技处。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取消其三年内申报纵向项目的资格,必要时给予一定处罚。
3.项目负责人在研期间需积极申报高级别项目,结题时至少申报一项高级别项目(校级以上)。同时应积极完成论文发表任务,结题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础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