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启动金)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校博士启动金立项一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提交《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科研启动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校博士启动金中期检查报告》),科技处审核后拨付第二次经费。(名单附后)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项目范围:研究期限2年以上的项目(名单附后)。
2)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博士启动金项目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校博士启动金总结报告》),并按要求装订成,装订顺序为:总结报告、研究报告、附件材料。
三、特别说明
1、为规范管理,校博士启动金项目的结题时间将统一固定在每年的6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结题材料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3、对于不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在职称评审和年终考核中工作量不予认定,限项申报的高级别项目不予推荐,对于结题率较低的学院减少校培育基金立项数量。
四、报送材料时间
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并按要求装订一式一份,所在学院填写《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和《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于2013年6月25日-6月27以学院为单位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029-85583767
科技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