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从即日起面向煤炭行业征集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面向需求。紧紧围绕煤炭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提出技术程度高、修订周期短的项目。
(二)突出重点。重点提出煤炭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国家科技计划中具有显著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煤炭行业标准体系优化原则的整合修订项目。
(三)系统规划。提出与法律法规、现行各级标准相协调,与标准实施监督机构相衔接,能够加强和完善煤炭行业标准体系的标准项目。
(四)分类支持。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采取分类支持的方式,重点补助强制性标准、基础通用和管理标准、通用方法标准以及重要产品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减少一般性产品标准及配套专用方法标准的补助经费。
二、征集重点
(一)煤炭资源评价与综合利用、煤炭采掘与洗选加工重大装备、煤矿重大灾害防治与职业病防治、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与应急救援的强制性标准及与之配套的推荐性标准项目。
(二)煤炭行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绿色生态矿山评价等领域的公益性、基础性和通用方法类国家标准。
(三)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国内国际协同推进项目。
(四)“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标准化公益性科研专项、《煤炭行业“十二五”标准规划》和《煤炭科技“十二五”规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
(五)经复审确认急需修订的项目。
(六)按照综合标准化方法提出的成套成体系的标准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煤炭行业201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结合煤炭产业政策和企事业单位对标准的需求,加强标准项目预研和论证,认真遴选和推荐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标准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函、项目建议表(简表)、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如果填报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是强制性的,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要申报强制性国家标准基本情况表和强制性国家标准预研报告。填报项目建议书时,请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2013年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模版”进行填报,以便实现相关选项的自动填写。该建议书标准模版可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技术委员会委员表决情况属于“十二五”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应当在备注栏中一并予以说明。填报强制性国家标准基本情况表时,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突出标准起草人和标委会审核意见。在编写强制性国家标准预研报告时应从标准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研究内容、国内外情况、强制性条款及其强制理由、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分析标准可能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及标准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第二批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请于8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完整电子版发至 。经审查后,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8月30日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科技处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