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三、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四)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及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4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若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2014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stmis.xauat.edu.cn/xmsb。
(二)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经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的项目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
(三)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不限定申报数量。申报人向科技处索取申报账号,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四)校内评审所需申请书(附件1)一式五份附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2),2013年10月9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基础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项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应包含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一式1份。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等)6份。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础研究科。
联系人:郑罡 联系电话:85583767
网络问题请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牛广召联系。
电话:13659219933
科技处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