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咸阳市2022年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自筹经费保障,项目符合《2022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研或未结题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系统,需填写申请书,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等。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存档)。对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再受理本年度项目申报。
2.各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的网上申报推荐工作,并上报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负责县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创新链项目的组织和项目申报单位的筛选确定。
3.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及社会诚信进行审查。
4.今年继续对部分单位实行限项申报,高校限报10项。
5.承担校级、省教育厅等厅局级项目,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2022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登录咸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网上审核、填写意见后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申报资料、填写推荐意见后提交。科技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即完成项目申报。
2.项目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直报单位除外)逐级审核,提交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二维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3.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
三、项目受理与资金下达
(一)受理单位
咸阳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受理项目申报。
(二)项目评审
咸阳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采取网上资料初审、专家评审、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三)项目确定
咸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商定考察项目,确定纳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名单,予以立项。
(四)资金拔付
对立项的项目,咸阳市科技局同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规模和专家评审建议及实地考察情况,提出项目资金计划,报请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下达经费预算指标,拨付项目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咸阳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的资金监督管理。
四、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0日18:00,之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视情进行校内评审和系统审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83858023
项目系统凯发k8国际下载的技术支持电话:17709212704
科技处
20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