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2023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秋季结题验收及清理工作已经开始。本期结题对象为2021年(含)前立项的各类项目,清理对象为2018年(含)前立项的各类未结题项目,相关项目清单科技处单独发送至各学院。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采取先网络审核方式结题。
1.登录系统。结题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2.填写材料。网上填写要求如下:研究报告的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大会报告(研究报告)”中、会议论文信息请输入在国内外期刊栏目中。结题系统中需在“结题文档”中上传项目研究报告。本次结题教育厅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责任书、论文(包括期刊封面、凯发k8国际下载的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论著、奖励、专利、应用证明等所有附件都要上传到系统中。所有上传文档须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3.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育厅审核。
4.注意事项。
①没有责任书的老师,前往科技处补办。模板见学校科研管理群文件。特别注意,任务书填写须与项目申报时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②在系统填写结题信息时,研究成果需满足责任书要求,完成人员须与责任书完全一致。
③有关论文成果要求。须公开发表;须标注教育厅项目编号;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须有一篇核心及以上级别文章;英文文章须附检索证明,否则不算公开发表;纸质材料中检索证明数量,需与系统中填写的检索收录数量一致;一篇文章标注两个教育厅项目编号的文章,为重点检查对象,一篇文章只能作为一个教育厅项目结题的支撑材料(一个项目结题用过后,不再作为另一个项目结题支撑材料,系统可查);文章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相关性不大的文章,请负责人提供相关性说明。
④研究报告(自然类)不少于10000字。纸质材料中的研究报告须与系统上传的电子版研究报告完全一致。
⑤专利数量统计时,一项专利只能统一个状态。已授权的,只计入授权,不计入申报;已申报,未授权的,只计入申报。严禁将一项专利同时统计到申报和授权数量中。
⑥预期成果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按照教育厅最新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或为已授权专利(1个专利只能对应1项成果,且此专利不能和预期成果中的专利共用)或为应用证明。
二、重点类项目(除自然专项和人文专项外,其余项目均为重点项目)
重点类项目采取会议验收形式。
1.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网上结题信息,并上传所有纸质材料(材料模板已发送各学院)电子版文件。待教育厅审核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①验收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②验收证书单页打印一式一份,单独装订。
③附件材料,根据验收申请书中第四部分内容及排列顺序,将验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单独装订。项目合同书为复印件;研究工作报告,格式自拟,详细阐述研究过程,结论,意义等内容;技术总结报告,格式自拟,包括立题依据、目的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现状及比较,主要研究工作内容,创新点,推广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等内容;经费决算报告,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论文须标准项目编号,附期刊封面、目录、凯发k8国际下载的版权页、论文全文和检索证明。
2.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学校与教育厅商定验收会议事宜;
3.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答辩讲稿和演示ppt,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产业化项目)应尽量提供成果实物或实况演示视频。
4.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验收会议。
三、系统填写时间
本次准备结题的项目,请于10月18日12:00点前完成系统提交,16:00点学校需按要求将本校申请结题项目清单汇总盖章后发送至教育厅。
四、超期未结题项目处理措施
1.结题率是教育厅核算学校下年度立项数量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核算各单位年度立项指标的主要依据。
2.本次教育厅通知中专门明确了对清理项目的处理措施,教育厅通知学校已转发至各学院。
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和清理工作。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吕 涛 联系电话:83858203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宋振宇 联系电话:83858206
科技处
2023年10月7日